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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大学后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的继续教育工作,具备“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功能,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继续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全校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成人学历教育的管理:组织申报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专业,拟订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组织拟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基本文件,检查和评估各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负责学籍管理、教学过程监控和证书管理,参与成人学位管理工作。 三、非学历教育和大学后教育的管理与实施:各层次、各类培训活动的申报、计划管理、审批和录取、教学管理和发证工作;有关培训班、辅导班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大学后教育的经费管理及收益分配工作。 五、负责培训中心、函授站、教学点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