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师范学院创始于1906年的新民公学堂,至今已有一百零五年悠久历史。建校百年来,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础教育的办学方向,培养出2万余名学子,遍布辽沈大地乃至祖国的四面八方,为教育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学院曾先后获得国家教委表彰的首批百所先进师范、沈阳市政府“振兴杯”、国家语委推广普通话先进单位、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2005年1月,正式并入沈阳大学,更名为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
历史沿革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的前身新民师范始建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晚清废除科举制度以后,逐步兴起。
民国二十年(1931年),因“九一八事变”,学校被迫停办。
1948年11月新民解放,县人民政府派人到学校接管,组织办学。由辽宁省教育厅直接领导。
1950年开始按省厅师范招生计划招生。
1960年划归沈阳市教育局领导,但以后几年由于全国动乱的影响,学校杂乱无章,根本没有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又几易改组,直到1978年由于省教育 厅的关怀和沈阳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才使这所学校恢复了生机,以沈阳市的苏家屯、新城子等四个郊区和辽中、新民两个县为新民师范学区,招收普师班和体、音、美专业班。
1979年经沈阳市委批准学校为县团级单位。
1988年受国家教委的表彰,成为国家教委承认的全国第一批优秀的中等师范学校。
1989年获沈阳市政府最高奖励——“振兴杯”奖。
1990年9月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来我校检查工作并提词:“教学得法,训练从严,管理有方,办出了师范特色。”
1991年国家教委在沈阳召开“德育为首,加强学校管理”的全国中师会议,各省市代表先后两次来校参观,普遍给予好评。
1999年12月,辽宁省师范教育重组,沈阳市委决定将我校并入沈阳大学师范学院,校名为“沈阳大学师范学院新民分院”。
2005年1月,并入沈阳大学,校名为“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从此,并入了高校的行列,使这所近百年的老校又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多年来,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学校建有教学楼、宿舍楼、音乐楼、实验楼、体育馆楼、食堂楼等场馆,极大地保证了办学需求。
校容校貌学院占地5.4万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验楼、音乐楼、宿舍楼、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餐厅等,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校园内建有含盖计算机、闭路电视、广播、监控等多功能现代化网络系统。机房、练功房、琴房、阅览室、理化生实验室、心理实验室、语音室、画室、标本室等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师资力量学院现有32个教学班, 1350名学生;教职工140名,专任教师88名,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48名,讲师30名;硕士研究生40名,在读博士2名;有市学科带头人2人,市优秀教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办学规模学院现开设三个专业:三年制高中起点大学专科小学教育专业(计算机双语、数学双语方向);五年制初中起点专科小学教育专业;三年制高职专科酒店管理专业;另与继续教育学院联办人力资源和旅游管理两个自考本科专业。现任领导院长、党委书记:陈兴林副院长: 常海、苏松林 党委副书记:李秀所授荣誉近年来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及发展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社科联、沈阳市科技局、中国教育学会和中陶会等纵向课题30余项;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发表教学与学术论文170余篇;出版教材、编著、译著、专著70余部;创作文艺作品100余篇(首);现有省级精品课程一门、校级精品课程 三门。发展前景十二五期间,学院将在科学办学、民主办学、开放办学方面阔步前行。主人寄语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地处新民南郊,是一所具有一百零五年历史的老校。多次获国家、省、市表彰。校园内楼宇成群,花木成荫。处处洋溢着浓厚的学习氛围。今天她正以崭新的姿态,朝着新的目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