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建筑系,师资主要来自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和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2002年设园林专业,2004年设城市规划专业,2007年开始招收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方向硕士研究生,2009年开始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
师资力量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9人,教授7人,副教授15人,博士20人。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国内外专家学者作为兼职教师。
专业设置建筑学院设有建筑学(授建筑学学士学位)、城市规划(授工学学位)和园林(授工学学位)三个本科专业,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三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其中,建筑学专业为天津市品牌专业,并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城市规划专业为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筑学学科和城乡规划学学科为天津市重点学科。
人才培养三十年来,全院不懈努力,勇于探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学院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不断探索以注重实践为核心的培养模式改革,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支持学科专业相互交叉链接的培养方案体系,形成了“2+2+1“的本科专业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对外技术服务方面,为地方城市建设作出较大的贡献,培养了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扎实理论基础、较高艺术修养和较强设计能力,并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学院长期注重学生工程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全面、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踏实等特点,受到众多用人单位广泛好评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