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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华女子学院毕业证样本图片

学校简介

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唯一一所女子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陈慕华任学校名誉院长。其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后更名为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升格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成人高校。1987年,为满足各界妇女不断增长的学习需求,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学校进行迁址、扩建,并于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学校题写了校名。学校于1996年开始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良好成绩。目前学校已成为具有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成人学历教育、妇女干部培训及研究生联合办学资格等多层次的高等学府。拥有教职工456人,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
在全国妇联的领导下,学校党委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和教育方针,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秉承“团结 勤奋 求实 创新”的校训,坚持“学科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素质,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引领先进性别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发展、妇女国际交流以及国家外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校目前设有七个二级学院四系二部:社会与法学院(下设社会工作系、法律系、女性学系)、管理学院(下设人力资源管理系、会计系)、教育学院(下设学前教育系、心理学系)、艺术学院(下设艺术设计系、传播与表演系)、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华高丽学院,计算机系、金融系、外语系、对外汉语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设有18个本科专业: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女性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英语、对外汉语,分布在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等6个学科门类,覆盖社会学、法学、教育学、工商管理、艺术学等9个一级学科,设有10个高职专业。女性学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目前国内唯一一个女性学本科专业。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女性学等办学特色鲜明的专业,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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