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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重点大学毕业证样本图片


学校简介 原全国重点大学编辑

直接管理阶段

各个大区建一所综合性大学:北京大学

1951年:华东大区——复旦大学

1952年:华中大区——武汉大学

1952年:东北大区——吉林大学

1952年:华北大区——南开大学

1953年:西北大区——兰州大学

1953年:华南分区——中山大学

1953年:西南大区——四川大学

西安地区——西北大学

云南地区——云南大学

山东地区——山东大学

福建地区——厦门大学

南京地区——南京大学

北京地区——北京大学

1954年6所

1954年10月5日,中央《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指定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1、北京大学全国重点与中央部属、211、985的关系

2、清华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

4、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

5、北京农业大学(已并入中国农业大学)

6、哈尔滨工业大学

1959年20所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试招研究生: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同年8月又增加4所全国重点大学:

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

(现为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若干军校)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

(简称“西军电”,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中国医科大学

(即原“协和医科大学”,现为北京协和医学院,与清华大学共建清华大学医学部)

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1960年64所

1960年10月22中发(1960) 868号 酉字《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原有的(校名前加☆的)和新增加的共64所:

中国人民大学

1、综合大学13所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

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现中国海洋大学)、兰州大学

南京大学

2、工科院校32所

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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