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大区建一所综合性大学:北京大学
1951年:华东大区——复旦大学
1952年:华中大区——武汉大学
1952年:东北大区——吉林大学
1952年:华北大区——南开大学
1953年:西北大区——兰州大学
1953年:华南分区——中山大学
1953年:西南大区——四川大学
西安地区——西北大学
云南地区——云南大学
山东地区——山东大学
福建地区——厦门大学
南京地区——南京大学
北京地区——北京大学
1954年6所1954年10月5日,中央《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指定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1、北京大学全国重点与中央部属、211、985的关系
2、清华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
4、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
5、北京农业大学(已并入中国农业大学)
6、哈尔滨工业大学
1959年20所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试招研究生: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同年8月又增加4所全国重点大学:
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
(现为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若干军校)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
(简称“西军电”,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中国医科大学
(即原“协和医科大学”,现为北京协和医学院,与清华大学共建清华大学医学部)
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1960年64所1960年10月22中发(1960) 868号 酉字《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原有的(校名前加☆的)和新增加的共64所:
中国人民大学
1、综合大学13所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
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现中国海洋大学)、兰州大学
南京大学
2、工科院校32所
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